(一)申請標準:
1、學期成績(上學期):國中6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
上(無操行分數者以老師評語為主)。國中生需附向學
校申請有分數之成績單,否則不予受理。
2、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證明。
(二)申請日期:103年2月25日起至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
申請辦法或逕洽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鍾先生,
聯絡電話:(02)2858-1281轉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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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北市關渡宮103年度助學金申請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