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欲報名的學生,詳閱簡章。
(一)鑑定類別:音樂、美術及舞蹈,共3類。
(二)鑑定對象:111學年度設籍且就讀臺北市國民小學6年 級、國民中學7年級學生。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音樂:112年3月20日(星期一)至3月21日(星期二) 於市立仁愛國中報名。 2、美術:112年3月28日(星期二)至3月29日(星期三) 於市立金華國中報名。 3、舞蹈:112年3月30日(星期四)至3月31日(星期五) 於市立北安國中報名。
(四)鑑定基準 1、競賽表現優異: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 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別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個人 組前三等獎項。 2、性向測驗優異: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 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3、術科測驗優異:術科測驗優異基準由臺北市國中藝才 資優鑑定工作小組訂定。 (五)鑑定方式:分「書面審查」及「測驗」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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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