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自112年4月30日改制,並考量基金實務運作需要,爰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及其附件。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資訊專區/政府公開資訊/法規彙編及法規動態」(網址http://www.fund.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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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政府112年5月4日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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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5月2日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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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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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