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 特教組 - 校內公告 | 2020-01-30 | 人氣:467
  • 報名資格:108學年度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符合「臺北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者。

(二)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1.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2.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3.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 報名時間:10932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311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 報名地點:就讀學校特教組組長(特教業務承辦人)。
  •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以學生學號及密碼登入「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https://school.tp.edu.tw/)鑑定報名專區(路徑:學生線上/資賦優異報名),並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

(二)請於鑑定報名專區填畢各項資料,並經檢核無誤後,自行以A4規格白色紙張單面黑白列印報名表件,由家長或監護人檢核簽章後,向就讀學校特教組組長(特教業務承辦人)提出報名申請,始完成報名程序。

  • 1) 臺北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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