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102年度歲暮春節慰問金
申請對象:
1.凡現就讀本市公立國中,因其家庭遭受變故,至生活陷於困難,而影響歲暮生活之家境清寒的在學學生家庭(邊緣弱勢之學生家庭,無學業、操行成績之限制),經由班級導師確認且推薦申請,且又經該校之校內審核小組審核通過者。
2.凡具有下列身份之學生家庭,不得推薦申請:
(1)低收入戶子女(2)現役軍人之子女 (3)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
(4)原住民學生 (5)軍公教遺族學生 (6)身心障礙學生 (7)各救濟育幼院之院童
上述七項之學生家庭,因以接受政府或相關機關團體之照顧或補助,故不得推薦申請。
3.本春節慰問金以家庭為單位,如有兄弟姊妹者,僅限推薦一名申請。
春節慰問金之金額:
每戶新台幣3600元
請於102/12/20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