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3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活動暨教育部師鐸獎初審實施計畫
一、教師部分:
1.本校不足60班至多推薦2名
2.薦送表需經各校校務會議,擴大行政處室會議或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由校長核章後,上網公告5天
二、推薦日期:103/3/17-3/21
相關訊息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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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1468200A00_attch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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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1468200A00_attch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