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人事室 - 校內公告 | 2022-12-01 | 人氣:89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1月25日總處給字第111400207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二、旨揭方案辦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有關本方案需求說明、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之健檢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本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公教健檢專區」查詢。

  • 1) 臺北市政府111年11月30函.pdf
  • 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1月25日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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