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政府函轉公務人員保訓會函以,為減少保障事件當事人勞費及答辯(復)機關行政成本,業建置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請所屬公務人員持續善加利用,俾提升平臺使用率。
二、隨附臺北市政府來文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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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政府111年12月5日來文.pdf
一、臺北市政府函轉公務人員保訓會函以,為減少保障事件當事人勞費及答辯(復)機關行政成本,業建置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請所屬公務人員持續善加利用,俾提升平臺使用率。
二、隨附臺北市政府來文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