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20037293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加強宣導下列事項
(一)請各校依學生之聽損情形安置適當的座位。
(二)請各校協助單側聽損學生所需之學習輔具借用,並宣導 正確使用輔具之概念,以改善學生學習情形及在校人際互動。
三、如有任何教學、環境安排及輔具使用之疑問,歡迎洽詢本 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電話:(02)25924446(分機:603 力老師、605王聽力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20037293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加強宣導下列事項
(一)請各校依學生之聽損情形安置適當的座位。
(二)請各校協助單側聽損學生所需之學習輔具借用,並宣導 正確使用輔具之概念,以改善學生學習情形及在校人際互動。
三、如有任何教學、環境安排及輔具使用之疑問,歡迎洽詢本 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電話:(02)25924446(分機:603 力老師、605王聽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