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 特教組 - 行政事務 | 2014-03-11 | 人氣:75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3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020801A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本局前以103113日北市教特字第10330954500號函計達)請各校依旨揭要點以公開方式遴選優良特殊教育人員,每校可推薦1名。

三、請依實施要點填妥推薦表,並檢附相關資料(含會議紀錄、800字短文及佐證資料)依序裝訂成冊,於103324日前送至特教組辦理後續事宜。

  • 1) 00601500A00_attch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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