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一案,簡述如下:
一、教師如有意願於112/5/15(一)前以電子檔寄送簡歷表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j37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二、檢附市府教育局函及簡歷表。
-
1)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5月1日函.pdf
-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28日函.pdf
-
3)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pdf
-
4) 112學年度國教署學前教育組商借教師簡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