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5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1873號函辦 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2年度協調師 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開辦科技領域增能學 分班、本土語文(閩南
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文)、科 技領域資訊科技、藝術領域表演藝術、綜合活動領域家 政、童軍及健康與體育領域健康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
三、上開學分班以各地方政府薦送之教師優先參加,如有餘額 由師培大學自行招生(招生對象如附件1)。
四、檢送旨揭班次自行招生相關資訊(如附件2),如有報名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各校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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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生對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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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2年協調辦理之「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第二專長學分班」自行招生資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