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23-09-14 | 人氣:121

請各位同仁赴港澳前及在港澳期間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因公務事由赴港澳,如有需陸委會提供必要協助者,學校得視需要事前通報該會辦理,上開通報方式請於敘明詳細行程、活動內容、成員名單及聯絡方式等項後函報該會。

()因公務以外事由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目前無須事前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惟為利同仁在港澳期間得向陸委會請求相關協助,請於行前至陸委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網頁(https://bit.ly/2o5WSbB)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該會掌握赴港澳國人動態及提供急難救助服務。

二、鑒於港澳情勢變化,提醒同仁前往港澳應依來函說明二辦理,以利陸委會於必要時及時提供協處;又赴港澳期間倘遇緊急事項,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陸委會香港辦事處:+852-6143-9012;陸委會澳門辦事處:+853-6687-2557)尋求協助。

  • 1) 臺北市政府112年9月14日函.pdf
  • 2) 大陸委員會112年9月12日函.pdf
  • 3)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1.pdf
  • 4)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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