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且備妥「證明文件」,於113年10月22日前送至註冊組。
一、 獎助學金金額
(一)學業優秀獎助學金
1. 國小:每名參仟元。
2. 國中:每名伍仟元。
(二)才藝競賽表現優秀獎助學金(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
1. 全國性: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參仟元、第三名貳仟元
2. 全縣市性:第一名參仟元、第二名貳仟元、第三名壹仟元
3. 全校性:第一名貳仟元、第二名壹仟元、第三名捌佰元
前項特殊表現學生獎助學金採計成績以等第列冊,未明列名次者,以該競賽成績等第最高者視為第一名做為標準。
二、 申請資格與條件
(ㄧ)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國小、國中學生。
(二)欲申請學業成績獎助學金: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80 分或甲等以上者。
(三)欲申請才藝競賽獎助學金:檢附競賽得獎證明或相關作品、照片以供審查。
(四))家庭收入:申請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子女。
三、申請期間:
112 年 11 月 1 日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止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_wRVE ... u4s16ZLz/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