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 輔導組 - 校內公告 | 2014-03-25 | 人氣:566

請校內教育人員必須知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第36條之1之罰則及旨揭裁罰基準,有發現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請24小時內通報,以避免爾後違法受罰。

 

  • 1) 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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