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擁有公平參與社會的機會,特別將每年的12月3日訂為「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政府為闡揚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的理念與目標,每年皆規劃 辦理各項系列活動,並於民國86年創辦第1屆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表揚活動,以肯定身心障礙朋友勇於面對挑戰、創造生命奇蹟,期待藉由「金鷹 獎」表揚活動促使社會大眾主動關懷週遭身心障礙朋友。
為辦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活動,本部特訂定「中華民國第18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 點」,由中央勞工、體育、文化及教育等主管機關暨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全國性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推薦所轄(屬)符合候選標準者參選,並經初審、複審及決 審等選拔過程擇優評定當選人10名,以表揚社會各界傑出身心障礙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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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第18屆身心障礙楷模選拔要點暨素行查核同意書、推薦表_00438320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