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 依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0 月 2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38817 號
函辦理。
貳、 目的
增進校長與學校行政人員對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鑑定與發掘模式的認識。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肆、 辦理時間、地點及對象
一、 時間:112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三)13 時 30 分至 16 時
二、 地點:線上研習(meet.google.com/sky-zcxp-boq)
三、 對象:學前至高中職教育階段之園長、校長與行政人員共 240 名
伍、 一、請於 112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點選「研習報名/大專
特教研習」,網址如下: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 報名。
二、全程參與將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三、承辦單位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人數,並保留刪除不符資格人員參加之權利。
陸、一、本研習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宣導研習,研習所
需費用由「112-113 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雙重殊異學生鑑定與輔導之模式建構計畫」
經費項下支應。
二、研習期間請惠予公假派代參與研習。
三、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林燁虹助理,電話:02-
77495047,信箱:fei0626@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