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2年12月11日府授文化文創字第1123041121號函 辦理。
二、請有需求學校依旨揭期限函送相關申請資料至本局審辦,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書表:
1、申請公益檔期請檢附送件檢核表、申請案清單、機關自評表、場地租用申請表、活動企劃書。
2、申請專用檔期請檢附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
(二)旨揭公益檔期申請資格須為本府機關主辦、共同主辦或 合辦之活動;專用檔期申請資格限於本府各機關主辦流 行音樂類及流行文化類活動。
三、為維護場館效益及落實場館人數分流,請審酌活動效益、 人數規模選擇合適場館申請:臺北小巨蛋主場館(可容納 約1萬至1萬5,000人)、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可容納約 5,000至7,000人)公益檔期及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 (可容納約5,000人)。
四、有關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請詳各場館官網:
(一)臺北小巨蛋:首頁/場館場地服務/租用流程 (https://www.arena.taipei/cp.aspx? n=98C78675BDB3A2B2)
(二)臺北和平籃球館:首頁/下載專區/申請表單 (http://www.tpehpbasketball.com.tw/zh_TW /download/node/1536561942001)
(三)臺北流行音樂中心:首頁/場地租借/表演廳 (https://tmc.taipei/hire/hire-h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