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 註冊組 - 獎助學金 | 2024-02-23 | 人氣:197

符合申請資格並有意願申請的同學,於113年3月22日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註冊組。

申請辦法暨申請表:https://reurl.cc/xLkblE

 

學生就學階段每學期勵學金:中學 $3,000

勵學對象:

現就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小學、中學、高中(職)及大學(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得申請本項勵學金:

1.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發生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事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變故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重擔超過負荷之家庭。

3.負擔主要家計者因長期未完全就業或非自願性失業,或確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家庭陷入經濟弱勢,經評估亟需協助之家庭。

4.戶內人口有身心障礙者或罹患重病者,致生活困厄,經評估亟需協助之家庭。

5.其他家庭情況特殊影響學生就學,經本會人員評估確有實際需求者。

 

申請條件:

依學業成績或技能表現可擇一申請,二項均備者優先:

1.學業成績要求:前一學期成績須達標準以上,一年級新生得以上一學程成績申請,因休學辦理復學之學生,以休學前一學期在校成績申請。成績標準如下:

  A.學業(智育 ):平均成績 70 分(含)以上。

  B.操行(德育 ):平均成績 70 分(含)以上。德行評量以日常生活表現良好,無小過以上處分。

  C.體育:平均成績 70 分(含)以上。

  成績未達申請標準者,可請老師於推薦函中詳述推薦原因。

2.技能表現要求: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擇優提出申請。

  A.曾取得國內、外各類競賽優勝者。

  B.取得全國各職類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者。

  C.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普通考試取得及格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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