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 特教組 - 行政事務 | 2014-06-12 | 人氣:673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3年5月22日社家障字第1030700395號函辦理。
二、「疾病之中文診斷名稱」為直接影響民眾瞭解精神疾病與接受精神醫療之重要因素,現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5版(簡稱:DSM-5)將精神分裂症中文 譯名更名為「思覺失調症」,以反應不同時代對精神病理的最新見解與疾病診斷概念的演進,更期許此更名使社會看待精神疾病現象有更符合現代精神醫學水準的認 知,以利促進民眾精神健康。配合精神分裂症中文譯名更名為「思覺失調症」,惠請協助宣導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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