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 特教組 - 行政事務 | 2014-06-19 | 人氣:694

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
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
 

前二項之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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