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 特教組 - 行政事務 | 2014-07-01 | 人氣:913

一、說明會日期、場地及課程內容:

 (一)日期:103年7月15日(星期二)

 (二)時間:上午08:30~下午4:50(午餐請自理)

 (三)地點:中油大樓國光廳(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四)報名截止日:103年7月4日(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五)課程表:

   時間     課程名稱     課程綱要    主講人

   08:30~08:50 報到

   08:50~09:00 貴賓致詞             臺北市政府長官、
                           黃理事長秀莊

   09:00~10:30 第一堂 以通用設計概念營造無障礙 王武烈 建築師
              環境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 第二堂 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備 建管處使用科
              竣工勘驗及案例說明    柯工程員賢城

   12:10~13:30 午膳(學員自理)

   13:30~15:00 第三堂 無障礙建築物法令宣導   楊檔巖 建築師

   15:00~15:20 休息

   15:20~16:50 第四堂 無障礙建築物法令宣導   楊檔巖 建築師

※二、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勘檢作業原則

   第五點:勘檢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取得內政部營建署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以後委託辦理公共建築物設置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結業證書。
    (二)曾擔任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小組委員連續三年以上。
    (三)曾擔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特設主管機關勘檢小組委員連續三年以上。

   第六點: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對聘任之勘檢人員,辦理至少三個小時之勘檢實務講習。

三、活動上網報名辦法,請上本會網站http://www.arch.org.tw「公會專區」下載。歡迎從業人員上網報名參加,報名額滿時,將以上網報名之建築師優先參加。

四、本次說明會已依內政部96.06.21台內營字第0960803535號函「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辦法」申辦核備;建築師參加本說明會之積分,尚需經內政部認可後方得累積換證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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