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14-07-02 | 人氣:780

一、教師於學生上課期間(含學生畢業後至放寒暑假前),除前述特殊事由外,不得請事假出國。

二、教師兼行政人員於寒暑假上班期間出國皆須報准;至於專任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出國,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須報准外,其餘均不須報准;但教職員赴大陸地區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 1) 695b297c5e276669d515ca1ab5b2d4e6_ZAEAA-103376708000_di.pdf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