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人事室 - 行政事務 | 2013-06-07 | 人氣:860

違反規定者,應依要點及貸款契約規定返還台北市政府人事處已貼補之差額利息並支付違約金,爰請確實遵守規定

  • 1) 9ACECFB3ED4E49189ADE303D55F98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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