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遭遇變故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壓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避免兒童及少年受虐情事發生,對遭遇不幸、高風險、經濟急困且有子女需要照顧之家庭,經該局審核後依其兒童及少年人口數,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扶助期間以六個月為原則,經調查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補助十二個月。
二、檢附「臺北市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申請及核發作業規定」1份,相關資訊請參考社會局網站,或逕洽該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鄭勝任先生,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74。
-
1) 臺北市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申請及核發作業規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