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為保障校園師生及民眾健康權益,建構無菸人行道環境,本局公告大同
大學(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40號)3處校門周邊人行
道:學校正門(中山北路3段40號)、電機大樓旁側門(近民族西路2-
3號)、機材大樓正門(德惠街7-1號),自103年1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
吸菸場所。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
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
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www.health.gov.tw)衛生局公告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