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103年10月2日信函及本局103年4月30日北市教綜字第10335004200號函(計達)辦理。
二、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為獎勵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特定「2014第三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前揭辦法本局業於103年4月30日函知貴校,惟該活動推薦期間延至103年10月31日止(原訂 為9月30日)。
三、檢附更新之遴選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
四、本案相關資訊請參考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網址:www.vmhytrust.org.tw;若有未盡事宜,可逕洽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聯絡電話:(02)2762-9118,電子信箱:purelandshw02@gmail.com。
-
1) 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pdf
-
2) 星雲教育基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