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第30期童軍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要點
一、目 的:(一)訓練童軍教育領導人才,加強童軍團瞭解童軍運動的原理與方法,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經驗,研習團行政與活動領導的基本方法。
(二)為配合國家領導青少年政策,透過研習培訓學校、社區童軍領導人才,以推展童軍運動,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
(三)輔導童軍教師改進教學方法,增進教學能力,達成教學目標,增進教師班級經營之知能。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雲林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雲林縣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虎尾鎮國立虎尾農工
五、日 期:104年1月24日至1月27日(四天三夜須夜宿營地)。
六、地 點:虎尾鎮國立虎尾農工第3校區。
七、訓練課程:如課程配當表
八、訓練內容:團集會設計、晉級及徽章制度的解說、小隊制度的運用、虔敬集會、技能訓練。
九、訓練方式:採童軍小隊制實施露營生活。
十、訓練對象:(一)本縣中等學校以上(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教師。
(二)全國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
十一、預定人數:32人。(依報名繳費順序,額滿為止)。報名後如因人數不足,無法開辦時將以電話通知個人並予以退費;若活動如期舉辦,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活動7天前提出申請,否則恕不予退費。
十二、經 費:(一)參加人員每人繳費新台幣貳仟陸佰元整。(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場地費等)
(二)參加受訓人員應繳之參加費及來回交通費,由原服務單位或推薦單位支應,並給予公假。
(三)活動不足經費,由雲林縣童軍會籌措。
十三、工作人員協助訓練活動期間(含工作協調會議),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假登記。
十四、獎 勵:(一)表現績優工作人員得建請縣府從優敘獎。
(二)全程出席之工作人員及受訓學員,將核給32小時研習時數,請於活動前自行上教師研習系統(雲林縣童軍會)網站登錄。
十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4年1月16日止。報名表請傳真或逕寄雲林縣童軍會(電子信箱:pc7123g@yahoo.com.tw),參加費以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寫雲林縣童軍會)郵寄該童軍會。傳真電話:05-5974570;連絡電話:05-5953438;連絡人員:劉美杏小姐。雲林縣童軍會地址:630雲林縣斗南鎮大同路400號
十六、參加須知另行通知,參加者一律穿著童軍制服。。
十七、其他: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十八、本要點經呈縣府核備後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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