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 衛生組 - 競賽活動 | 2015-03-12 | 人氣:743

教育部103學年度無菸校園創意logo與海報設計比賽辦法
一、活動依據
教育部103學年度無菸校園-校園菸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為提升學生菸害防制知能辦理之。
二、活動目的
透過教師及學生藉Logo與海報創作,來提升教師與學生菸害防制知能,並能夠提早察覺無菸校園的重要,鼓勵投入推廣菸害防制服務學習運作,達到全面宣導之效果,期盼藉由創意表現之視覺圖樣,呈現「無菸校園菸害防制」之精神與特色,特舉辦Logo 設計競賽,透過公開徵選方式,廣邀師生共同設計意象簡潔、意涵深遠之圖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辦理單位:亞洲大學健康產業管理學系
(三)協辦單位: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四、參賽作品類別及組別
(一)類別:
1. 無菸校園創意logo
2. 無菸校園創意海報
(二)組別:共分以下四組
1.教師logo組
2.教師海報組
3.中學學生logo組(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
4.中學學生海報組(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
五、活動報名方式
(一)繳稿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4年 5月 15日(星期五)止(通訊投稿者以郵戳為憑)
(二)本競賽訊息公布於「無菸校園網路資源平台」,網址: http://goo.gl/88WVKS;或上臉書搜尋「教育部無菸校園計畫」,網址: http://goo.gl/ng0QRK或使用QRcode
進入網路資源平台,可逕查詢及下載「比賽辦法」、「報名表」。
(三)繳交資料
1.作品一份
2.報名表(如附件,內含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並請將所有資料電子檔以光碟燒錄,一同寄件
(四)繳交方式
作品請以學校為單位彙整,可親送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中或郵寄掛號。
(信封外請註明「無菸校園logo與海報設計比賽」)
地 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收件人:學務處盧宥任組長 或 張仲凱主任收
聯絡電話:04-7222844 分機118(盧宥任組長)或122(張仲凱主任)
六、參加對象及條件
(一)中華民國各公私立國、高中職教師及學生。
(二)甄選作品限制條件如下:
1.為原創性。
2.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3.作品必須符合未曾在商業性質場合中公開發表過之規定。
4.作品必須符合未曾獲得國內、外競賽相關獎項之規定。
七、活動說明
(一)、設計主題
1. 以呈現「無菸校園」Smoke free campus (或schools)之特色、主旨、菸害防制意像等,配合簡潔、感性、知性及創造力,請自訂能表達的主題來表現。
2. 參考以下329青年節的概念,設計Logo或海報 :
(1) 青年無菸總動員、青年無菸(親師生)總動員
(2) 329 Sun Earth Join遠離尼古丁,走向大自然
全面拒菸,迎向陽光
3. 3 (Sun) 三緘其口不吸菸
2 (Earth) 不吸二手三手菸
9 (Join) 9陽神功來拒菸,健康久久久
*「9陽神功」拒菸法
第一神功:
一直拒絕法
心靜步堅。不要就是不要,堅持直接拒絕,我真的不要抽菸
第二神功:
二(餓)了離開法
氣靜身穩。逃離現場,裝傻離開。肚子餓了!吃飯去
第三神功:
三五成群法
借力使力,四兩撥千斤。到人群之中,借團體的力量,避免單獨的機會,我們一起去打球吧
第四神功:
四(時尚)做自己
自我主張,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叫我抽就抽,太沒個性了!抽菸耍帥,落伍了!現在流行做自己!
第五神功:
五(我)很愛你法
軟硬兼施,剛柔互運。
同學我愛你喔!我們不要吸菸傷心、傷肺、傷肝、傷腎……。
第六神功:
六(留)錢理財法
用意不是用勁(金)。
傻子才去買菸抽,花錢又傷身,又吃不飽,不合經濟效益,電子菸淡菸加味菸一樣會成癮,不買菸。!
第七神功:
七(氣)爽交友法,内固精神,外示安逸。内固精神,外示安逸。
抽菸會引起口臭,對身體不好還會陽痿,我還想交女朋友呢!好友相勸
第八神功:
八(爸)媽親情法
我爸媽很愛我,被他們知道我抽菸,一定會很傷心的!我不想讓他們擔心。
第九神功:
九(救)皺美容法
神舒体静,刻刻在心
抽菸後皮膚會皺皺的,且會有口臭,對身體不好,美容護膚,我還想交男朋友呢!
9陽神功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健康轉大人。
(二)、作品規格
1.無菸校園創意logo:
(1)以電腦完稿,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0*10 公分。
(2)彩色稿本,作品請以彩色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列印於A4 size白紙上
(3)電子檔之圖檔規格:創作圖稿部分請附原始檔案及 jpg 檔(300dpi)。原始圖檔請以 Corel draw 或 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300dpi。
(4)作品正、反面及作品含意說明內,均不得簽名或標識記號。
2. 無菸校園創意海報:
(1)電子檔之圖檔規格:創作圖稿部分請附原始檔案及 jpg 檔(300dpi) 尺寸為菊對開(A2,59.4 × 42cm,直橫不限)。
(2)原始圖檔請以 Corel draw 或 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300dpi。
(3)作品正、反面及作品含意說明內,均不得簽名或標識記號。
(三)、投稿方式
1.繳交資料共 4 項:
(1) 報名表 1 份:
請詳細填寫附件一 Logo 設計徵選「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並於左下角簽章處簽名。
(2) 帄面圖 2 份:
第 1 份;設計完稿作品(只有圖)請彩色列印於 A4 白紙上附於報名表後。第 2 份;以 word 格式,完成附件二並
繳交。(海報只需提供電子檔)
(3) 光碟片 1 片: 儲存
○1報名表(簽章處空白可)。
○2附件二完成表格(word 格式)。
○3完稿作品(只有圖)。
2.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例如:林明 Logo.ai、林明 Logo.jpg。(上述林明為參賽者姓名之舉例,實際參賽者須與報名表相同)。
3.收件:
(1)以上 4 項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彰化藝術高中學務處盧宥任組長 或 張仲凱主任收】
(2)另需註明【無菸校園創意logo與海報設計徵選比賽】。
八、評選方式
(一)邀集相關專家、教授、教師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審與複審評分。
(二)專家評分標準:
1.具有創意之獨特性表現 30%。
2.意象內容切合主題 40%。
3.表現藝術及視覺美感 30%。
九、獎勵方式:
(一)錄取獎項:
參加競賽者依評審成績,分別錄取前三名及佳作數名,並均給予獎狀一紙。創意Logo與海報分別評審選出:
1.學生各組:
第一名(一人): 3000元
第二名(兩人): 1500元
第三名(三人): 500元
進入複審非前三名者均為佳作:獎狀一紙
2.教師各組
第一名(一人): 8000元
第二名(一人): 5000元
第三名(一人): 1000元
進入複審非前三名者均為佳作:獎狀一紙
(二)表揚方式:預定於104年9月由教育部親自公開頒獎。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予從缺。
(四)得獎名單公佈於「無菸校園網路資源平台」與「教育部無菸校園計畫」臉書粉絲頁,並以e-mail或電話通知得獎人。
十、版權聲明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文字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需取得合法使用權,並不得抄襲,引用文章資料應載明出處。若經發現抄襲盜用情事,取消參賽資格;若評定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二)抄襲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經法院確定或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已發之獎狀及獎金須交還主辦單位,有關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參賽作品內容為尊重他人版權,不得在無授權情況下擷取他人角色、劇情、音樂與其他相關事物。
(四)由於參賽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放,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若有任何著作權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剪輯、重製、配樂,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資訊。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2.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召集評審委
員會議處,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3.主辦單位有權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參賽者須配合。
4.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5.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6.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
7.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進行日後相關活動推廣與展覽,配合提供作品之相關資料,作為公開宣傳推廣之用。
8.得獎者以得獎一次為限不得重覆,得獎名單公佈於承辦單位活動網頁,公佈次日並依得獎者於本活動所填寫的資料,以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領取獎項相關事宜。
9.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10.各得獎者應為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且同意主辦單位得自其領取獎狀、獎座之日起無償使用於各傳播媒體及相關衍生之應用。
11.未得獎之書面資料不退還,由承辦單位予以銷毀。
12.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本人,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並享有發表、展覽、集結成冊之權利,且不另致稿酬。
13.主辦單位得經得獎者同意修改得獎作品,若得獎者不同意修改,則視同棄權。
14.得獎者獎金,依所得稅扣繳規定辦理。(依相關稅法,得獎金額須扣15%之稅金,若稅後金額未超過二千元者,則免予扣繳)
15. 如有未盡事宜,得於「無菸校園網路資源平台」修訂公布之,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site/smokefreeschools
十二、活動聯絡人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中學務處盧宥任組長 或 張仲凱主任
聯絡電話:04-7222844 分機118(盧宥任組長)或122(張仲凱主任)
E-Mail:runbird0@gmail.com(張仲凱主任)

  • 1) 教育部103學年度無菸校園創意logo與海報設計比賽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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