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4年3月16日經標政字第10484000710號函辦理。
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檢局)為促進民眾對商品安全之認識,防制不安全消費商品,保障消費者權益,培養學子良善之品德知能,並強化政府廉能反貪與企業誠信之觀念, 特舉辦旨揭繪圖比賽,活動內容摘要如下:
(一)主辦單位:標檢局。
(二)參賽資格:全國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三)參賽組別:國小中高年級組(含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四)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1件為限。
(五)評審及獎勵:聘請國內美術專長人士及該局人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每組分設第一、二、三名各取1人,優選及佳作獎若干人。
(六)注意事項:
1、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臨摹或由他人代筆,如發現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亦將追回獎品。
2、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標檢局所有,除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刊印、複製、展覽及作為推展社教使用之權利,且不另致酬。作者不得對主辦 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訂之,並保留修改、變更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三、檢附原函影本、活動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各1份(如附件)。
-
1) 商品檢驗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