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4年4月14日師大數學字第1041008326號函辦理。
二、研習目的: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針對數學學習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數學教育中心。
五、研習對象: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國中教師。
六、名額:台北場及澎湖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各開一班,每班以40名為原則。
七、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國小中年級組104年5月3日;國小高年級組104年5月2日~104年5月3日;國中組104年5月2日~104年5月3日
(二)研習地點:
1、台北場:台北市師大分部(台北市汀州路四段88號)。
2、澎湖場:澎湖縣馬公國中(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八、報名方式:請於104年04月24日前至http://ppt.cc/NQjR填寫培訓研習營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九、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含餐費,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十、「數學活動師」證書
(一)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行的「數學活動師培訓營」完成並認證合格者,頒發「數學活動師」證書。
(二)「數學活動師」分成九級,每三級為一個階段。每一階段三級的證書期限各為三年,期滿須重新參加研習進階認證。
1、一至三級為第一階,一級為參加活動師培訓營結業之教師,二級為已辦理過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三級為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
2、四至六級為第二階,四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之教師,五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再度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六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跨縣市協助別校辦理 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第三次不同內容後跨縣市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
3、七至九級為第三階,七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之教師,八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再度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九級為研習十一、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 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暑假班及週末班。
十一、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暑假班及週末班。
十二、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mec.math.ntnu.edu.tw/上查詢。
十三、檢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公告、說明及課程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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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數學活動師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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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數學活動師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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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數學活動師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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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數學活動師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