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4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041526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聽會,訂於北、中、南、東區各舉行1場次,各區舉辦時間如下:
(一)中區公聽會:訂於104年4月28日下午2時至4時於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舉行。
(二)南區公聽會:訂於104年4月30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於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舉行。
(三)北區公聽會:訂於104年5月4日下午2時至4時於國立桃園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舉行。
(四)東區公聽會:訂於104年5月6日下午2時至4時於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舉行。
三、礙於場地限制,各校以報名2人為限,每場次公聽會參加總人數以150人為限,額滿為止;欲參加者,請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及高職教育組網站 (http://tpde.tchcvs.tc.edu.tw)─線上填報區─公聽會報名」進行報名。
四、本案本局同意各校參加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派代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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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聽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