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 教學組 - 學生事務 | 2015-05-11 | 人氣:691

一、依據臺北市原貌文化協會104年4月27日原貌字第20150427號函辦理。

二、檢附活動資訊1份,或請逕至該協會網站(http://original.org.tw/)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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