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 教學組 - 研習資訊 | 2015-06-11 | 人氣:775

一、依據「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推動教師進修第二專長作業要點」暨教育部104年5月13日召開「104年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        理。

二、本專案學分班係為逐年提升國民中學之專長授課比率,本年度本專案學分班開班一覽表請參見附件1,本案辦理相關重點如下:

(一)辦理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14所師資培育之大學。

(二)招生班別:「生活與科技學習領域-生活科技主修專長」、「生活與科技學習領域-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主修專長」及「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三)招生對象: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縣市政府)確認得逐                        年提升所屬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相關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請見附件2。

(四)上課人數:每班以25至50人為原則,未達25人不予開班,但得併班上課。

(五)上課時間:上課時間為寒暑假與學期間週末及夜間等時段為原則,依14所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劃為主。

(六)開班地區、開班學校、修業總學分數及承辦人聯繫資訊:請參見附件1。

三、薦送作業流程與相關事項:

(一)請各校承辦人至「教育局所屬機構學校第二代報局表單管理系統」進行填報。

(三)學校填報表格及流程請參見附件3及附件4。

(四)本局將依照附件2之條件原則審查各校之薦送名單,各校有意願修業之教師限報名一間學校,請各校勿重覆薦送。

四、經費補助原則: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然教師須簽立切結書並繳交新臺幣1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規定學分後退還。

  • 1) 第2專長1.pdf
  • 2) 第2專長2.xlsx
  • 3) 第2專長3.docx
  • 4) 第2專長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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