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 訓育組 - 學生事務 | 2015-11-18 | 人氣:1096

一、依據本局101年8月17日北市教中字第10140376300號函修訂公布「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規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8月13日新北教中字第1041509522號函修訂公布「
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11月11日新北教中字第1042132508號函辦理。

二、105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102學年度上學期至104學年度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止,連續
5學期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可得5分,上限15分。

三、非應屆畢(結)業學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期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計。

四、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05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五、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105年5月1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05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六、依據前揭服務學習採計規定,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辦理至少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請各校積極規劃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提供未達6小時之學生,以維護學生參加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權益。

七、為配合105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作業期程,請各校於105年3月15日(星期二)前至臺北市國中學生輔導數位化系統登錄完成104學年度上學期服務學習時數。本局將適時查核各校服務學習時數登錄情形,將請學生服務學習時數未達6小時比率偏高學校進行檢討改進之報告。

八、旨揭內容業同步置於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12basic.ntpc.edu.tw/)及本局局網「一般公告/最新消息」(http://www.doe.gov.taipei/)。

九、請各位家長與學生能隨時瞭解本案相關資訊。

  • 1) 105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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