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 註冊組 - 學生事務 | 2013-08-12 | 人氣:1006

1.102年9月9日之前填表申請。

2.學生身分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家戶收入30萬元以下者,都可申請。

3.學生午餐費(僅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者),家戶收入30萬元以下不補助學生午餐費,僅補助代收代辦費、書籍費。

4.以「家戶收入30萬元以下」身分申請者,需備齊父與母之101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共2份,需分別申請),監護人非父母者,應備齊學生及其監護人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共2份)。

  • 1) 1021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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