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註冊組 - 行政事務 | 2016-08-05 | 人氣:780

       中華民國105年8月5

 

壹、依據:

一、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體育科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二、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105年8月5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貳、公告事項

一、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5招)體育科代理教師甄選作業,已於105年8月5辦理完畢,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錄取名單如下:

體育科:已足額錄取,不續辦招考。

1、正取1名:蕭0心。

2、備取1名:從缺。

二、凡正取人員應於簡章所訂日期時間(8/8)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及私章至本校教務處辦理錄取報到事宜,逾時以棄權論。

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當日本市停止上班(或假日),則報到日期順延至開始上班第1天,時間不變。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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