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樓之美寫生彩繪比賽簡章
一、活動目的:
二、主辦單位:陽明山中山樓管理所
三、活動時間:105年11月12日(星期六),下午13時至16時30分。
四、活動地點:中山樓前方廣場,請自備地墊或小椅或席地而座。廣場前方將搭設帳棚,以因應豔陽天或下雨天。(地址:臺北市北投區陽明路二段15號)
五、參賽對象:對繪畫有興趣之學童(國中、國小及幼兒園學童,家長可陪同)。
六、參賽組別:
- A國中寫生組
- B國小高年級寫生組(國小5、6年級)
- C國小中年級寫生組(國小3、4年級)
- D國小低年級寫生組(國小1、2年級)
- E幼齡彩繪組(學齡前幼兒)
七、報名及報到:
- 網路報名:105年11月10日前至國立臺灣圖書館網頁線上報名區完成報名作業。(http://www.ntl.edu.tw/sp.asp?xdURL=on ... nesignpartid=628&mp=1)
- 現場報名及報到:105年11月12日活動當天下午13時至下午15時前,至中山樓廣場前帳篷區寫生彩繪服務台完成報名或報到。
- 領取圖畫紙:參賽者領取圖畫紙及貼紙後,將貼紙貼於畫紙背面右下角,填妥姓名、組別、通訊等資料。
- 繳交作品:參賽者須於「當天」下午16時30分前將參賽作品繳交至比賽服務台,背面右下角個人資料務必填寫清楚。
- 每組報名人數以100名為限。
八、比賽規則:
- 比賽主題:以中山樓建築及週邊景觀為主要題材,呈現中山樓之美。
- 作品規格:國中及國小之中高年級寫生組為4開圖畫紙,其餘組別為8開圖畫紙。幼兒彩繪組為印有中山樓線條圖之8開圖畫紙。
- 繪畫材料:請自備畫板、彩色筆、色鉛筆、蠟筆、色紙或其他乾性繪畫材料,用寫生、彩繪、撕貼畫或其他平面方式呈現於比賽規定畫紙。因考量場地之清潔維護與空間限制,勿以水彩或油彩為繪畫材料。
- 參賽方式:須在現場完成作品,每位參賽者作品以1件為限,倘有繳交2件以上作品,則以最後一次繳交之作品為參賽作品。
- 收件截止時間:「當天」下午16時30分,逾時不予收件。
九、評審事項:
十、獎勵方式:
- 凡繳交作品者,可獲得主辦單位所贈送之精美參加獎1份(每人限領1份)。
- 各組選出前3名及佳作10名,頒發獎狀及以下面額禮券以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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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佳作10名 |
A國中寫生組 |
2,000元 |
1,600元 |
1,200元 |
600元 |
B國小高年級寫生組 |
1,600元 |
1,200元 |
1,000元 |
500元 |
C國小中年級寫生組 |
1,200元 |
1,000元 |
800元 |
400元 |
D國小低年級寫生組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300元 |
E幼兒彩繪組 |
800元 |
500元 |
400元 |
200元 |
- 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作品件數及水準,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十一、成績公布與作品展出:
- 得獎人姓名將於國立臺灣圖書館、陽明山中山樓網頁及FB公布,並通知得獎者(未獲選者不另行通知)。
- 得獎作品另擇期辦理頒獎及展出。
- 依填寫資訊通知得獎者,若資料填寫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相關訊息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 比賽期間如遇畫紙損毀,請拿原領取之比賽用紙至本活動服務台登記更換,每人限更換1次比賽用紙。
- 繳交之作品恕不退稿,請自行留底。
- 參賽作品違反本活動比賽規則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另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如因可歸責於參加者之事由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賠償之責。
-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中山樓所有,並同意對中山樓或其授權利用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三、交通資訊:活動當日為連續假日,仰德大道實行交通管制,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至中山樓或教師研習中心下車。可搭乘公車包括260、紅5、681、230、128、109、111、1717等。
如自行開車者,請至國立臺灣圖書館首頁最新消息之陽明山中山樓樓慶典禮項下,自行列印邀請卡,以替代交通管制之臨時通行證。(http://www.ntl.edu.tw/ct.asp?xItem=60244&ctNode=1664&mp=1)
十四、洽詢電話:(02)2861-6121黃小姐
十五、本簡章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