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 資訊組 - 校內公告 | 2017-03-02 | 人氣:655

歡迎有興趣的教師踴躍報名,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更符合學校教育環境現況,請貴校於公開會議轉知所屬服務滿3年之合格教師(本局將優先遴薦調訓候用校長或主任),如有意願

       於106學年度至本局資訊教育科參與行政訓練,請於106年5月31日(星期三)前傳送「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至本局資訊教育科黃瑩甄股長收,電子信箱                          edu_ict.20@mail.taipei.gov.tw)。

 

  • 1)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doc
  • 2)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作業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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