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手續
(一)符合甄選入學對象及甄選條件之學生,依其志願並經家長同意向各招生學校報名。
(二)每一學生限擇一校(群、科、班)報名。
(三)報名時間:請參閱各校簡章。
(四)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五)收費:請詳見各校簡章。
1.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術科測驗費全部減免;中低收入戶子女,術科測驗費減免60%。
2. 低收、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3.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六)報名時檢具下列表件
1. 報名表(如附表一),請填妥學生自填部分並自行貼妥2吋相片一張,背面註明就讀國中、班級、姓名。
2. 備審用之證明文件,如各校簡章中所列檢附項目。
3. 以同等學力報名者應檢附6學期成績證明書、或修業證明書
4. 學生應依各招生學校之規定,於報名時繳交足資證明之文件正本或影印本(影印本由國中相關單位核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七)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申請退還術科測驗費,報名表件不得要求退還、修改、補件或抽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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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106學年度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續招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