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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業服務法第56條、第73條第3款、第74條第1項受聘僱之外國人發生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之構成要件、通報主體、認定及處理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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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勞動部107年6月4日勞動發管字第10705061592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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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7年6月6日北市勞職字第1072109713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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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6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076007331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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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6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076007331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