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教職員工欲申請107學年度第2學期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者,請於108年3月8日(星期五)前至人事室申請,俾憑發給補助費。
二、申請手續及繳驗證件:
(一)填具申請表:由申請人本誠信原則提出申請,經人事單位複核後,以造冊方式辦理支付。
(二)收費單據:國中、國小無須繳驗;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繳驗收費單據,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又未能繳驗收費單據者者,得以其他足資證明繳付學費(支付)事實之證明文件,併附原繳費通知單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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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事室公告-申請107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1080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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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校107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10801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