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3月26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080009425A號及108年3月26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080009425B號函辦理。
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 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 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 適能指導員,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三、旨揭檢測員培訓暨檢定採「網路報名」方式,報名申請自 108年5月14日至6月7日止。惠請貴校教練、同仁及教師踴 躍報名參與。
四、旨揭證照展延申請及檢定考試亦採「網路報名」方式,檢定考試報名自108年4月1日起至4月20日止,第一梯次證照 展延申請自108年6月7日起至6月28日止。
五、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安恬或蔡雨晴小 姐,電話:(02)7734-6876或7734-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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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8 年度國民體適能檢測員培訓暨檢定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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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證照展延申請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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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