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若有同學因特殊理由或戶籍遷徙緣故,需透過『免試入學』管道,就讀其它「非基北區」高中高職者,
請於108年5月1日(星期三)中午12:30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登記,書寫申請原因及繳交相關證明。
註冊組
申請原因 |
應繳證明文件 |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之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的高中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
無,但申請獲核准後,應以所填寫之科別或群別作為第一志願序 |
學生因搬家遷徙者。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房屋所有權證明、或租屋證明、或足以證明其搬家遷徙至所申請變更之就學區之居住相關文件。 |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並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職者。 |
戶口名簿影本。 |
其他經核定的特殊因素: 1.父母工作地遷徙。 2.依親(包括父母離異改依其中另一方、改依二親等之直系親屬、或其他旁系之親屬等)。 3.家庭特殊境遇。 4.其他特殊因素。 |
1.父親或母親之在職證明,並足以證明其工作地點為所申請變更之就學區(第一款)。 2.戶口名簿影本、監護人同意書(第二款)。 3.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第三款、第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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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系統(學生版操作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