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4月29日總處綜字第 108003346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提供員工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進而安心投入工作,本總處基於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立場,期各機關重視職場霸凌問題,進而檢視內部相關管理作業及流程,爰提供「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如下,供各機關作為防治與處理之參考。
三、另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 條之3規定,於106年6月21日修訂公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網址:https://laws.mol.gov.tw/FLAW /FLAWDAT01.aspx?lsid=FL085196),請各機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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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80508北市人考字第1083003739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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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0429總處綜字第1080033467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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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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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