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目的:為嘉勉並協助臺北市單親家庭之品學兼優、經濟困難子弟,特設立本獎學金。
二、名額:臺北市國中10名。
三、金額:臺北市國中生每名3,000元。
四、申請資格:同時具備下列四項資格者
(一)設籍臺北市。
(二)申請者家庭持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或民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卡或證明,或由具有公信力之社會公益團體、學校推薦,且有具體事實證明家中經濟困難者。
(三)持有臺北市戶政機關或其他公信力之機構開立之單親家庭證明者。
(四)凡就讀臺北市前述各級學校,本學期之智育成績達到80分以上,德育優異者。
五、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5月20日止。
六、申請所須檢附之資料,請參閱附加檔案。
檢附文件
- 申請表1份
- 10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 清寒家庭證明
- 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1份
- 推薦書
- 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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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檢附文件清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