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下稱臺北少年觀護 所)110年5月10日北觀輔字第11009002030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收容少年受教權益,增進臺北少年觀護所課程專業 程度,爰請學校提供有意願至該所兼課之專業體育師資, 說明如下:
(一)平日上課時段為上午9時至11時及下午2時至4時,每節課 50分鐘,無寒、暑假。
(二)授課鐘點費比照「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 給基準表」,依實際授課節數發給。
(三)倘有意願者,請填具所附兼課意願調查表,以電子郵件 寄送tpje01136@mail.moj.gov.tw。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北少年觀護所輔導科夏科員,聯絡 電話:02-22611181轉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