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之「非洲豬瘟教育專區」 (https://cpd.moe.gov.tw/index.php),其中「宣導 品下載」及「影音專區」項目,置有各項防疫影音及電 子宣導品,包含多語言(含越語、英語、客語、臺語 等)之插播卡及影片等。
(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建置之「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其中「宣 導資料」項目項下,提供各式平面文宣、影音專區資料 及相關裁罰規定注意事項。
(三)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 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 境者處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 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外籍 人士不具居留證,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 者,拒絕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