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 衛生組 - 行政事務 | 2021-10-05 | 人氣:183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9月27日北市衛疾字第1100138941號 函辦理。

二、本次公告通案性原則維持不變,惟為放寬集會活動(含會 展、宴席等)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或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 須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維持 300人。

集會活動不符合上開條件者,應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或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

  • 1) 裁罰規定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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