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9月29日環署基字第1101133967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為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政策,減少資源消耗,抑制廢棄物 產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研訂旨揭指引,期減少免洗餐 具、包裝飲用水等一次性產品之使用。
三、本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政策,本府市政大樓及府外 機關學校已分別自105年4月及8月執行,再次提醒本府機關 學校已自110年10月12日起恢復禁用一次性餐具。
四、請各機關學校落實自主查核(含一級機關查核附屬機關及 本府教育局查核學校),本府環保局亦將不定期勘檢各機關執行情形,敬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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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pdf